[解題]
本書為鑑於文永十一年十月之蒙古來襲,而對門下再度示「立正安國論」之意之御書。首先示「立正安國論」之「他國侵逼難、自界叛逆難」之預言部分,而警告云,儘管其悉中的,但國仍然不持『法華經』的話,則將如「立正安國論」所示的,日本國之上下萬民當會墮於無間地獄。又我門弟們若不以相應之覺悟來努力信心的話,則將與彼等踏同轍矣,這樣來督促門弟們之奮起。
[年系]
『日春本』末尾有「文永十一年太歲甲戌十二月十五日 日蓮在御判」之年次之記載。『刊本錄內』本書末尾亦有「文永十一年太歲甲戌十二月十五日」,以降『高祖遺文錄』、『縮冊遺文』、『定本』等同。今尊重古寫本『日春本』。
[對告]
門下全体。
[寫本]
靜岡縣岡宮光長寺藏日春寫本。
顯 立 正 意 抄 文永一一年一二月一五日 五三歲
日蓮見前正嘉元年〈太歲丁巳〉八月二十三日之大地震,勘定之而書「立正安國論」云「藥師經七難內五難忽起二難猶殘,所以(所謂)他國侵逼難、自界叛逆難也。大集經三災之內,【飢饉和疫病】二災早顯一災未起,所以兵革之災也。金光明經內種種災過一一雖起,然他方怨賊侵掠國內此災未露此難未來。仁王經七難內,六難今盛一難未現,所以四方賊來侵國難也。加之(不僅如此,仁王經云)『國土亂時先鬼神亂,鬼神亂故萬民亂』。今就此文具案事情(日本國之現狀),則百鬼早亂萬民多亡。先難是明,後災何疑。若所殘之難,依惡法之科(罪)並起競來者(的話),其時何為哉。帝王者基國家而治天下,人臣者領田園而保世上。而他方賊來而侵逼此國,自界叛逆而掠領此地,豈不驚哉,豈不騷哉。失國滅家何所遁世」〈以上「立正安國論」之言也〉。
今日蓮重【就此事】記云,大覺世尊記云「【佛言】苦得外道有七日可死(七日內當會死),死後生於食吐鬼(食吐餓鬼,餓鬼之一種)。【對此】苦得外道言,七日內不可死,我得羅漢不生餓鬼道」。【結果,如佛之預言】。瞻婆城之長者之婦(妻)
顯 立 正 意 抄 一
顯 立 正 意 抄 二
懷妊,六師外道云「生於女子」,佛記云「生於男子」。佛記云「却後三月(三個月後),我當般涅槃」,一切外道云「是妄語」。結果如佛記(佛之預言),佛二月十五日般涅槃耳。法華經第二【之譬喻品】云「舍利弗汝於未來世,過無量無邊不可思議劫,乃至,當得作佛,號曰華光如來」。又第三卷之授記品云「我此弟子,摩訶迦葉,於未來世,當得奉覲,三百萬億,諸佛世尊。乃至,於最後身(斷生死之最後之身),得成為佛,名曰光明如來」。又第四卷之法師品云「又如來滅度之後,若有人聞妙法華經,乃至一偈一句,一念隨喜者,我亦與授,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記」。此等經文,佛記(預言)未來世之事。上所舉苦得外道等三事,不普合者(若不符合的話),【則】誰【會】信佛語。設縱使多寶佛加証明,分身諸佛長舌付梵天來給証明,亦難信用歟。
今亦以如是。設即使日蓮得富樓那之弁(辨舌)、現目連之通(神通力),然所勘不當(所預言之事不命中的話),則誰信之。前之文永五年,蒙古國之牒狀(國書)傳來我朝時,若有賢人的話,則當會意識到日蓮之預言。設縱不信此事,那麼前之文永八年九月十二日予蒙幕府之咎時,所吐之強言(強訴之話),次年的二月十一日即令普合(命中,發生內亂)。有情者(有心之人)當會信之。何況今年,彼國(蒙古國)既已於災兵之上(攻來)奪取二個國(壱岐、
对馬)。設雖為木石,設雖為禽獸,當感當驚(也當會感到佩服且吃驚)。此全非平常之事。天魔入國【而人人】如醉如狂。此誠是可歎,可哀,可恐,可厭也。
又「立正安國論」云「若執心不翻,亦曲意猶存,則【將】早辭有為之鄉(世)而必墮無間之獄」。今以普合(符合,預言之命中)思案未來,則日本國之上下萬人墮阿鼻大城之事,如同以大地為的(鵠的,箭靶的中心)【而射箭一樣地準確也】。此等且置之。日蓮弟子等又此大難難脫歟。彼輕毀不輕【菩薩】之眾,【後】雖現身加「信伏隨從」四字,然猶依先謗之強(先前謗法之罪之重)而先墮阿鼻大城,經歷千劫受大苦惱。今日蓮弟子等亦如是。縱或信或伏或隨或從,然只是名並沒有【真的】染於心中之信心薄者,設即使不【需】經千劫,然或一劫或二劫,乃至十劫、百劫受無間地獄之苦惱之事,無疑者歟。
若欲免是【苦惱】者,則各【各一定要】如藥王【菩薩】、樂法【梵志】【一樣】燒臂剝皮,如雪山【童子】、國王(須頭檀王)【一樣】投身仕心(侍奉)。若不爾者,【請】五体投地遍身流汗。若不爾(這樣亦做不到),【則請】以珍寶積佛前【來供養】。若不爾(這樣亦做不到),【則請】為奴婢【侍】奉持者(法華經之行者)。若不爾者等云云,【則應】以四悉檀(佛的四種說法)適時而已(適時來修行)。我弟子等之中
顯 立 正 意 抄 三
顯 立 正 意 抄 四
信心薄淡者,臨終之時當現阿鼻獄之相。其時不可恨我。
文永十一年〈太歲甲戌〉十二月十五日 日 蓮 記之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