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題]
山梨縣久遠寺曾存,『日遠目錄』始收錄。信中述云,多年來願後生菩提,求佛道之御志看得到故,今回但計說給法門之名目,其意則請尋問於同道之修行者這樣指示。『日蓮聖人遺文辭典』〈歷史篇〉將本信視為前篇「1277.11(1).23 法華經二十重勝諸教義」之送狀,妥當之意見也。
[年系]
『日亨目錄』以「十一月二十三日」之日期傳之,『縮册遺文』〈續集〉取材自『延山錄外』而作為「一月二十三日」。但本信於現存之『延山錄外』見不到故,無法查明。或許可採用『日亨目錄』之「十一月二十三日」歟。『定本』、『日蓮聖人遺文辭典』〈歷史篇〉將本信視為前篇「1277.11(1).23 法華經二十重勝諸教義」之送狀,而作為建治三年之年系,然根據不清楚,但今從其說。
[對告]
西山殿。『日遠目錄』等本信末尾皆記有「西山殿御返事」。
[真蹟]
一紙完,身延久遠寺曾存。
[寫本]
山梨縣身延文庫藏『延山錄外』所收。
西 山 殿 御 返 事 建治三年一一月二三日 五六歲
多年來願後生【成佛】,【求佛道之】御志看得到故,今回但計說給法門之名目。【關於其內容】請粗略地尋問於同行(同道之修行者)之人們。易懂之事故,不需特別之智惠,不需特別之智惠【請好好心得】。恐恐。
一月二十三日 日 蓮 花押
西山殿御回信
【註:本信為「法華經二十重勝諸教義」之送狀】
西 山 殿 御 返 事 一
西 山 殿 御 返 事 二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