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題]
本書開頭揭『方便品』「諸法實相」之文,並依一念三千法門開拓其意。即十界之依正悉妙法之當体,此妙法五字之法体,事之一念三千也,為上行菩薩末法弘通之法門也。進而述云因此,為妙法五字一念三千之當体之眾生才是体之三身又是本佛也,釋迦、多寶等諸佛則為用之三身又是迹佛也。然後結論云,「十界各各之姿,即萬法之當体之姿,就原樣地是妙法蓮華經之當体也」,是云「諸法實相」也。後段則述說,作為末法之今上行之再誕而弘通此上行所傳之妙法蓮華經的宗祖之姿。即照經文的話,則日蓮乃地涌菩薩之先驅之事無疑也,更者其弟子檀越亦是地涌之流類,故縱使三類之強敵競起也忍難弘經的話,則廣宣流布無疑矣,示這樣的確信。最後要求對告最蓮房要努力行學二道,並要隨力弘通,而結束本書。
[年系]
『境妙庵目錄』為文永九年五月十七日,『日明目錄』及其他為文永十年五月十七日。文中有四菩薩出現之記述,故在「1273.4.25 觀心本尊抄」以後,且有「遠流如斯之日蓮至此島-----」,所以是在佐渡島中,文永十年妥當也。
[對告]
最蓮房。依本書追書末尾之收件人姓名。
諸 法 實 相 抄 文永一〇年五月一七日 五二歲
日 蓮 記之
問云,法華經第一【卷之】方便品云「【止舍利弗 不須復說 所以者何 佛所成就 第一希有 難解之法 唯佛與佛 乃能究竟】諸法實相【所謂諸法 如是相 如是性 如是体 如是力 如是作 如是因 如是緣 如是果 如是報 如是】本末究竟等」,此經文之意如何。答云,此經文在云,下自地獄上至佛界之十界之依正(依報之國土與正報之眾生)之當体,一法不遺地悉妙法蓮華經之姿也。有依報【之國土】的話,必住【有】正報【之眾生】。【妙樂大師之法華文句記】釋云「依報正報常宣妙經」。又【妙樂大師之金錍論】云「實相必諸法,諸法必十如,十如必十界,十界必身土」,又云「阿鼻依正全處極聖自心(極聖之佛之心中),毘盧【遮那佛之】身土不逾凡下(凡夫)一念」。此等之釋義分明也,誰會生疑網乎。因此法界之姿,不同於妙法蓮華經之五字之事無也。云釋迦、多寶二佛者,自妙法等五字施給用之利益時,於事相顯為二佛而在寶塔中一同首肯也。
如斯等之法門,除日蓮外無一人說出。天台、妙樂、傳教等心雖知之然未言出,而收在胸中。其亦道理也,無付囑故,時未至故,非佛久遠之弟子故,所以除了地涌
諸 法 實 相 抄 一
諸 法 實 相 抄 二
菩薩中上首唱導之上行、無邊行等菩薩以外,非只無人於末法之始之五百年出現而弘給法体之妙法蓮華經五字,又無可作顯寶塔中二佛並座之儀式之人。是即本門壽量品【之肝心】事之一念三千之法門故也。
因此云釋迦、多寶二佛者,用之佛(為了利益眾生而垂現之佛)也。妙法蓮華經才是本佛(本地佛)也。經(法華經壽量品)云「如來秘密 神通之力」是也。「如來秘密」者,【本】体之三身(法身、報身、應身)又是本佛也。「神通之力」者,用之三身又是迹佛也。凡夫為体之三身又是本佛也。佛為用之三身又是迹佛也。因此雖以為釋迦佛是為了我等眾生而備主師親三德,但其實不然。反而是令佛備三德者,凡夫也。其故,云如來者,於天台之釋「如來者,十方三世諸佛、二佛、三佛、本佛、迹佛之通號也」這樣判給。於此釋,云本佛者凡夫也,云迹佛者佛也。雖如此,然因迷悟之不同而有眾生與佛之異,故云俱体俱用之三身【之佛】之事,眾生不知也。正是這樣,故舉諸法與十界(代表諸法)而說實相。云實相者,妙法蓮華經之異名也。諸法者云妙法蓮華經之事也。地獄展現地獄之姿者,實之相也;若變為餓鬼則非地獄之實之相。佛,佛之姿,凡夫,凡夫之姿,萬法之當体之姿,妙法蓮華經之當体也,這樣云之事稱諸法實相也。天台云「實相之深理,本有(本來常住)之妙法蓮華經」。此釋之意,實相之名言(概念)讓於迹門,而云「本有之妙法蓮華經」者本門之上之法門也。此釋應好好思案於心中。
日蓮生於末法,先於上行菩薩粗弘其所當弘之妙法,並先作顯其當造顯之本門壽量品之古佛釋迦佛、迹門寶塔品時涌出之多寶佛及涌出品時出現之地涌菩薩等,此乃勝過予之身分之事也。【所以】縱使再怎麼憎日蓮,又如何能及予之內証。因此遠流如斯之日蓮至此【佐渡】島之罪,不認為於無量劫會消盡。【法華經】譬喻品云「若說其罪
窮劫不盡」者是也。又供養日蓮、又成為日蓮之弟子檀那之事,其功德以佛智慧亦無法量盡。經(法華經藥王品)云「以佛智慧 籌量多少 不得其邊」。地涌菩薩之先驅,日蓮一人也,當亦入於地涌菩薩之數【之內】乎。若日蓮入於地涌菩薩之數,豈日蓮之弟子檀那非地涌之流類乎。經(法華經法師品)云「能竊為一人
說法華經 乃至一句,當知是人 則如來使,如來所遣 行如來事」。【此】豈在說別人之事乎。
抑人很受他人讚美時,則會起無論如何困難之事也要完成之心。此乃起自所讚美之言也。生於末法而弘法華經之行者會有三類之敵人,而及於流罪死罪,然而經得起而弘揚者,釋迦佛當以衣覆之,諸天當致供養,擔於肩上背於背上,大善根者也,當
諸 法 實 相 抄 三
諸 法 實 相 抄 四
為一切眾生之大導師也,這樣受讚於釋迦佛、多寶佛、十方諸佛菩薩、天神七代、地神五代之神神、鬼子母神、十羅剎女、四大天王、梵天、帝釋、閻魔法王、水神、風神、山神、海神、大日如來、普賢、文殊、日月等諸尊們之間,而堪忍無量之大難也。若受讚美,則不顧我身之損,於遭誹謗時又不怕我身之被破,此乃凡夫之常習也。無論如何今度應致信心,貫徹作法華經之行者,永成日蓮一門。與日蓮同意的話,則地涌菩薩歟。地涌菩薩決定的話,則為釋尊久遠之弟子之事,豈可疑乎。經(法華經涌出品)云「我從久遠來
教化是等眾」者是也。
於末法弘妙法蓮華經之五字者,無男女之區別。若非皆地涌菩薩之出現,則所難唱之題目也。最初日蓮一人開始唱南無妙法蓮華經,接著成二人三人百人次第傳唱。未來又當如此。是豈非地涌之義乎。更且廣宣流布之時,日本一同唱南無妙法蓮華經之事,當如以大地為【靶】的一樣【必然準確地實現也】。總之無論如何應立名、委身於法華經。釋迦佛、多寶佛、十方諸佛菩薩【一同聚集】,於虛空【會】【釋迦、多寶】二佛頷首合定者非別事,唯完全【為了】末法之令法久住之故也。多寶佛既分半座奉給釋迦如來時,已擎顯了妙法蓮華經之旛【旗】,【所以】定釋迦、多寶二佛為大將之事豈可為虛假乎。【總而言之】完全是為了令我等眾生成佛之御合議也。日蓮雖然並沒有在座,但見經文則一點也無曇(無疑之意)也。又或許有在座歟。凡夫故不知過去,現在可見到的是法華經之行者也,又未來決定「當詣道場」。以是推過去則也許有列座於虛空會歟。【過去、現在、未來】三世非各別也。
如此續思,則雖為流人(流罪之身)然喜悅之情無法計量。高興時是淚,痛苦時亦是淚也。淚乃通善惡之物也。彼千人之阿羅漢邊想起佛之事邊流淚,文殊師利菩薩邊流淚邊唱妙法蓮華經,千人之阿羅漢中阿難尊者邊泣邊答「【佛所說者】如是我聞」。餘九百九十九人以泣淚為硯水,又於「如是我聞」之上寫下「妙法蓮華經」也。今日蓮亦如斯。成為如斯【流罪】之身亦是弘妙法蓮華經之五字七字故也。釋迦佛、多寶佛為了未來日本國之一切眾生所留置給之妙法蓮華經也,這樣「如是我【日蓮】亦聞」故也。想著現在之大難也是淚,思未來之成佛而喜也是淚,不能抑。鳥與蟲雖會泣然不會落淚,但日蓮雖不泣然淚直流。此淚非為世間之事,但全為了法華經之故也。若是這樣的話,則可云是甘露之淚也。於涅槃經可見到「和父母、兄弟、妻子、眷屬離別所流之淚雖多於四大海之水,但為佛法卻連一滴都不落」之文。成為法華經之行者之事乃過去之宿習也。雖為同樣之草木,但有的被造成佛像,此亦【過去之】宿緣也。即使是佛,但成為權佛又當是宿業也。
諸 法 實 相 抄 五
諸 法 實 相 抄 六
此文(此信)書有日蓮大事之法門。請好好知見理解,當可意得也。應信一閻浮提第一之御本尊。一定、一定要強盛信心,必可蒙三佛(釋迦佛、多寶佛、十方分身諸佛)之守護。應努力行學(修行與學問)二道。行學絕則不可能有佛法。【一定要】我身努力亦教化人。行學起自信心。若有力則即使一文一句也應說給人聽(此即法華經隨喜功德品所說之「若在僧坊
若空閑地 若城邑巷陌 聚落田里 如其所聞 為父母宗親 善友知識 隨力演說」)。南無妙法蓮華經、南無妙法蓮華經。恐恐謹言。
五月十七日 日 蓮 花押
追書。日蓮相承之法門等前前以來已陸續書送於貴殿了。尤其是此文特別書記了重要之事。因不思議之契約歟,六萬恒沙上首之上行等四菩薩之變化(變姿出現)歟。想必一定有緣故歟。總之是讓與日蓮身當之法門也。莫非日蓮或許是六萬恒沙之地涌菩薩之眷屬乎。唱南無妙法蓮華經而想要引導日本國之男女故也。經(法華經涌出品)不是有云「【是菩薩眾中
有四導師】一名上行【二名無邊行 三名淨行 四名安立行 是四菩薩 於其眾中 最為上首】唱導之師」歟。誠是追尋宿緣而成為予之弟子者也。此文一定要秘藏,書記了日蓮己証之法門等也。就此止筆矣。
最蓮房御回信
諸 法 實 相 抄 七
諸 法 實 相 抄 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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