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題]
本信是附隨於前日書寫完成的「1273.4.25 觀心本尊抄」一起寄給富木氏之書信。開頭先對富木氏帷、墨、筆之供養表達感謝之意,接著述云,著作了日蓮當身之大事之「觀心本尊抄」給太田殿、教信御房及其他門下,但乃大事之秘書故,不可隨便公開,且不可多人並座而讀。更述云,不顧來自國主之難,期見五五百歲廣宣流布此法華本門之要法之時,願此書染於心肝,師弟共詣靈山拜見三佛顏面。
再者,本書初見從「土木殿」之稱呼移行於「富木殿」,此後且兩種稱呼並存。
[年系]
真蹟本信末尾有「文永十年太歲癸酉卯月二十六日」之年次之記載。
[對告]
富木常忍、太田入道、教信御房等。文中有「奉太田殿、教信御房等」,且本信末尾及信封有「富木殿」。
[真蹟]
真蹟二紙完,千葉縣中山法華經寺藏。
觀心本尊抄副狀 文永一〇年四月二六日 五二歲
帷一(單層之衣服一件)、墨三長(三丁)、筆五卷(五枝)給候了(確實收到了)。觀心之法門少少注(書)之,奉太田乘明殿、曾谷教信御房等。此事(觀心本尊)日蓮當身之大事也。秘之,若見無二志,則之(觀心本尊抄)可被開拓歟。此書問難多而答少。未聞之事故,人之耳目可驚動之歟。設及他見(即使披見於他人),三人四人並座勿讀之(不可三人四人並座而讀,請注意)。佛滅後二千二百二十餘年,未有此書之心(法門)。不顧來自國主之難,期五五百歲之末法之始之今,法華本門之要法廣宣流布之時而演說之(觀心本尊抄)。乞願一度披見此書之歷來之輩(門弟等),師弟共詣靈山淨土拜見三佛顏面。恐恐謹言。
文永十年〈太歲癸酉〉卯月二十六日 日 蓮(花押)
富木【常忍】殿御回信
觀心本尊抄副狀
一
觀心本尊抄副狀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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