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題]
本書是宗祖回答門下秋元殿關於「五節供」之尋問之書信。述云,關於「五節供」有傳教大師之相承,即正月一日是「妙」之一字之祭,乃至九月九日是「經」之一字之祭,這樣說明五節供配於妙法五字。末段則述及秋元殿誓願成為弟子之事,說云成為師弟子之事乃三世之契,而激勵其要更努力於信心。
[年系]
『刊本錄外』有「正月十一日」之日期。『本化別頭佛祖統記』為弘安三年,『境妙庵目錄』為弘安四年,『日諦目錄』、『日明目錄』、『日騰目錄』、『高祖遺文錄』、『縮冊遺文』、『新定』為文永八年,『日蓮聖人遺文之文獻學的研究』、『定本』為文永三年。今從通說作為文永八年。
[對告]
秋元殿。『刊本錄外』本信末尾有「秋元殿御返事」之收件人姓名。
秋 元 殿 御 返 事 文永八年一月一一日 五〇歲
御文(來函)委細拜見矣。御文云「末法之始五百年應弘何法呢,這樣思時,承聖人之言,聽聞了應只限弘法華經之題目之由,而決定成為御弟子之一分。又特別五節供(一月七日「人日節」、三月三日「上巳節」、五月五日「端午節」、七月七日「七夕節」、九月九日「重陽節」)是何由來,何所表,應以何為正意來供奉呢」。
夫此事(五節供之事),日蓮並未知其詳。雖如此然大致有心得,又似有根本大師(傳教大師)之御相承。總言之【佛教言五節供者】真言、天台兩宗之習也。詳細之內容有傳給曾谷殿故,有機會時可和其談論歟。首先若思案五節供之次第,則此乃妙法蓮華經五字次第之供奉也。正月是「妙」之一字之供奉,以天照太神為歲神。三月三日是「法」之一字之供奉也,以辰為神。五月五日是「蓮」之一字之供奉也,以午為神。七月七日是「華」之一字之供奉也,以申為神。九月九日是「經」之一字之供奉,以戌為神。請如此心得而唱南無妙法蓮華經吧。【若能這樣則】「現世安穩
後生善處」當無疑矣。【所以者何】法華經之行者,一切諸天當不退地守護,此事經文分明【故】也。【所以】【法華】經第五【卷之安樂行品】云「諸天晝夜 常為法故 而
秋 元 殿 御 返 事 一
秋 元 殿 御 返 事 二
衛護之」,又云「諸天童子
以為給使 刀杖不加 毒不能害」。諸天者,梵天、帝釋、日月、四大天王等也。法者,法華經也。童子者,七曜、二十八宿、摩利支天(天神之一)等也。「臨兵鬥者
皆陳列在前」(真言宗所用之護身呪),是又「刀杖不加」之四字也。此等乃重要之相傳也,請好好思案之。天台大師釋法師功德品「皆與實相 不相違背」之文云「一切世間
治生產業 皆與實相 不相違背」。所以五節供時,亦請唯唱南無妙法蓮華經而「悉地成就(成就佛道、得悟、所願成就之意)」吧。委細改日再述。
其次,聽聞法華經乃末法之始五百年應弘之教,而說要成為御弟子之事。成為師檀(師弟子)之事乃三世之契、種熟脫之三益,所以決不可求此於他人。【化城喻品】「在在諸佛土
常與師俱生」【之金言】及【法師品】「若親近法師 速得菩提道。隨順是師學 得見恒沙佛」之金言會有誤乎。提婆品所云「所生之處 常聞此經」之人,豈非貴殿乎;其故,於次上【之經文】可見到「未來世中
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乃至 所生之處 常聞此經】」。善男子者,持法華經之俗(在家弟子)之事也。請【心得此事而】彌致信心、彌致信心。恐恐謹言。
正月十一日 日 蓮 花押
秋元殿御回信 寄自安房國保田
秋 元 殿 御 返 事 三
秋 元 殿 御 返 事 四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