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題]
本信為告訴曾谷入道書贈『方便品』長行之旨之書信。依曾谷入道之請託而書贈者歟。指示要與先前所送之『壽量品』之『自我偈』一起讀誦。接著述云,此經之文字,肉眼者見為文字,二乘見為虛空,菩薩見為無量之法門,但真實則如佛之知見,一一文字悉金色之釋尊也,故持此經之人即持佛身,此事一定要銘於肝。最後激勵曾谷入道「為心之師,不可以心為師」,應無異念地一心期靈山淨土來精進。
[年系]
『日朝本』〈錄外〉作為「文永十一年三月日」。『三寶寺錄外目錄』、『本滿寺錄外』、『刊本錄外』作為「文永十二年三月日」,『日明目錄』作為「文永十二年三月十日」。本信無特定年系之記述,本來當可尊重『日朝本』之年系,但今從多說編為「文永十二年三月」。
[對告]
曾谷入道。依『本滿寺錄外』本信末尾收件人姓名。
[寫本]
山梨縣身延文庫藏日朝寫本。
曾谷入道殿御返事 文永一二年三月 五四歲
方便品之長行書就奉上了,希與先前給您之壽量品之自我偈一起讀誦。此經(法華經)之文字,【一字一字】皆悉生身妙覺之佛也,然而我等【凡夫】肉眼故,【只】見為文字也。例如餓鬼見恒河為火,人見為水,天人(天界之眾生)見為甘露。水雖一,然隨果報【之不同】而【見為】別別【之物】也。此經之文字,盲眼者全然看不見,肉眼者見為文字,二乘【之慧眼】見為虛空,菩薩【之法眼】見為無量之法門,佛(佛種熟而持佛眼之人)則一一之文字見為金色之釋尊也。「【若能受持此經】即持佛身」者是也。然而僻見之行者卻違背如此珍貴可喜可賀的御經。請慎重慎重,唯應無異念地一心期靈山淨土。「為心之師,不可以心為師」者,六波羅蜜經之文也。詳細之法義見面時再述。恐恐謹言。
文永十二年三月 日 日 蓮 花押
曾谷入道殿
曾谷入道殿御返事 一
曾谷入道殿御返事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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