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題]
推定現行本之本信開頭大概是從第四紙開始,為前欠之書信也。開頭示真言師乃迷惑日本國一切眾生之根源。然後舉『藥王品』十喻中第八喻所說之「此經亦復如是〇諸經法中最為第一,有能受持是經典者亦復如是,於一切眾生中亦為第一」,而云今如經說來行『法華經』之人可為一切眾生之主也。又示,「有能受持是經典者」之「者(人之意)」於次下之經文「若有女人,聞是藥王菩薩本事品,能受持者」可以知道是特別指女人也,所以只有法華經說「受持此經之女人,非只超過一切之女人,甚至猶勝過一切之男子」,並述云,縱使為諸經所憎,但只要為『法華經』所稱讚,那才是值得高興之事。
再者,本信似為四條金吾妻三十三歲厄年之際,為了息災而請託祈念之回信,宗祖信中告訴四條金吾妻,御布施之志已稟報於釋迦佛、法華經及日天了,並要求要賴日本第一之在家信者-夫四條金吾為師,讓其來引導妳的法華經信仰之道,則三十三歲之厄一定轉成三十三之幸矣。
[年系]
現存真蹟無年次記載之部分。『刊本錄內』有「正月二十七日」之日期。『境妙庵目錄』為弘安二年,『日諦目錄』、『日明目錄』、『高祖遺文錄』、『縮冊遺文』、『定本』、『新定』、『對照錄』為文永十二年〈四月二十五日改元為建治〉。今從『對照錄』之文字鑑定,及本書開頭有關行者之勝劣比經之勝劣還重視之記載與前篇「1275.1.24 大田殿許御書」同樣,想作為文永十二年應是良也。
[對告]
四條金吾殿妻。依『刊本錄內』等本書末尾收件人姓名。
[真蹟]
真蹟斷簡,六個所分藏。
四條金吾殿女房御返事 文永一二年一月二七日 五四歲
總之,蒙蔽日本國一切眾生之眼目,迷惑其神之邪法者,沒有超過真言師的。但今且置之。雖於法華經藥王菩薩本事品所說之十種譬喻,可以見到示一切經和法華經之勝劣,然釋尊之御本心並非如此。真正的意思是,一切經之行者和法華經之行者作比較的話,則法華經之行者如日月,諸經之行者如眾星、灯、炬,這才是釋尊要說之本意也。若問以何知此事,則十譬第八之譬中,有說到一個最重要之事;即所謂「【此經(法華經)亦復如是,一切如來所說,若菩薩所說,若聲聞所說,諸經法中最為第一】有能受持是經典者亦復如是,於一切眾生中亦為第一」之經文也。此二十二字一經第一之肝心也,開一切眾生之迷之智慧之眼目也。文之心(意),「法華經之行者如日月、大梵天王、佛一樣的尊貴,大日經之行者如眾星、江河、凡夫般卑小也」這樣說之經文也。因此,此世中在家之男女及出家之僧尼無差別,總地來說,法華經受持之人可為一切眾生之主,當為佛所御覽,亦當為梵天、帝釋所尊敬者乎,高與之情言不能盡。
又此經文晝夜思案朝夕讀誦時,理解到此經文要說者,並非單是指法華經之行
四條金吾殿女房御返事
一
四條金吾殿女房御返事
二
者。經文「有能受持是經典者」之者字讀為「人」故,會認為是指此世中之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中信奉法華經之人吧,但實際並非如此。於其後之經文,釋尊就此「者」字有再重說一次,就是「若有女人,聞是藥王菩薩本事品,能受持者」之文,知道「者」乃女人之事也。日蓮見法華經以外之一切經時,完全不想成為女人。有的經定女人為地獄之使,有的經說其為大蛇,有的經說其如彎曲之木,甚至有的經說「女人乃燒失成佛之種之人」。不但是佛法,於佛典以外之一般書籍,有名榮啟期之人,於舉人生之三樂中有謂「無女樂」者,說於天地中不生為女人乃一樂也。又定古代漢土之夏、商、周三朝滅亡之災禍乃起自三女(妹喜、妲己、褒似),在這樣的情況中,只有法華經說「受持此經之女人,非只超過一切之女人,甚至猶勝過一切之男子」。總之,即使被一切人誹謗,但對女人來說,只要能夠被自己所愛的男人覺得是「可愛的人」,那就心滿意足了。與此相同的,如果是被一切人憎恨,那並沒有什麼,只要能夠讓釋迦佛、多寶佛、十方諸佛,乃至,梵王、帝釋、日月等認為是「可愛的人」,則何苦之有。若連法華經都褒獎的話,則如何會有沒面子之事呢。
今以所謂三十三歲之厄年,送來御布施故,已在釋迦佛、法華經及日天之御寶前提及此志。人之身体有左右之肩,於其處有二個神。一個稱同名神,另一個稱同生神。此二神受梵天、帝釋及日月天之令而守護其人。從入母腹內開始至此人一生終了,如影如眼般跟隨左右,此人造惡、積善之事,連小如露、塵之細事都不漏,全部報告於天。此,說於華嚴經之入法界品,而天台大師在摩訶止觀第八有提及。但如為信心薄弱者,則縱使是受持法華經之女人,諸天也捨棄之,此可見於經文。例如,大將軍膽怯,則跟隨之士兵亦無效用;弓弱的話,弦就鬆弛;風緩故,波就小;此皆自然之道理也。然而夫左衛門殿,於在家之人中,是日本國無人可與並肩的法華經之信者也。作為其伴侶的妳是日本第一之女人也;其尊貴就法華經而言,就像「一身体現法華經之功德」的龍女一樣的尊貴,而這正是佛所思維的吧。「女」之文字讀為「依付」。就如同藤蔓依付松樹而向上伸展一樣,女人依夫之力而拓展道心,因此今請妳依賴左衛門殿為師,讓其來引導妳的法華經信仰之道,當恰好也。若能這樣做,三十三歲之厄一定轉為承受三十三之幸。仁王經之「七難即滅七福即生」者是也。當越來越年輕,福亦續增也。
正月二十七日 日 蓮 花押
四條金吾殿女房御返事 三
四條金吾殿女房御返事
四
四條金吾殿夫人御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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