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迦一代五時繼圖 年系不明
釋迦一代五時繼圖
一
釋迦一代五時繼圖
二
[解題]
對南條時光送來正月之供養之餅、山芋等之回信。述云,人依各各之立場環境之不同而作為寶之物亦異,日本國去年來之疫病、飢饉、天候不順、大雪等,加上日蓮生於法華經誹謗之國,王憎民嫉,而衣薄食乏之際,送來之餅等之食物可說是寶也。最後對不負亡父兵衛七郎之期望之時光之信心,以『止觀』「青出於藍而勝於藍」之語來加以激賞。
[年系]
真蹟本信末尾有「正月三日」之日期。且第一紙開頭有日興筆「弘安二年正月三日」之年次之記載。『日明目錄』作為「弘安二年三月三日」,根據不明。
[對告]
上野殿 = 南條時光。真蹟本信末尾可見到「上野殿御返事」之收件人姓名。
[真蹟]
真蹟斷簡,四個所分藏。1.京都府妙覺寺第一紙,2.廣島縣妙頂寺第二紙前半七行,3.大阪市八代氏第二紙後半六行,4.京都府本法寺第四紙。
[寫本]
山梨縣身延文庫藏日朝寫本。
上 野 殿 御 返 事 弘安二年一月三日 五八歲
餅九十個、山芋五根,特地從駿河國富士郡上野鄉派使者,於正月三日未時(下午二時)送抵甲州波木井鄉深延山之洞,敬謝了。夫海邊以木為寶,山中以鹽為寶。旱魃時水為寶,黑闇中灯為寶。又女人(妻)以夫為寶,夫以女人為命。王以民為親(父母),民以食為天。此兩三年日本國內大疫起,人減一半上,去年七月以來又大飢渴(飢饉),里市無緣者(雖居人里然無可依靠之物者)與山中之僧難存命。
加上,日蓮生於法華經誹謗之國,宛如威音王佛末法之不輕菩薩一樣,或又如歡喜增益佛之末之覺德比丘一樣。王憎民嫉,衣薄食乏,故布衣視如錦衣,草葉覺如甘露。且自去年十一月以來因積雪而山里之路絕矣。所以雖過了年,然只聞鳥聲而不見來訪之人。若非友誰會問歟,然就在孤獨地度日之際,從正月初一到初三之內送來了蒸餅九十個,圓如滿月,輝亮於我心中,又今世生死之闇亦消除矣。啊何其美好之事也。
故上野殿(南條時光之亡父兵衛七郎殿)可謂是一位有情有義之男人,貴殿為其御子故,傳給您其所具之赤忱之特質歟。青出於藍而勝於藍,冰出於水而寒於水,
上 野 殿 御 返 事 一
上 野 殿 御 返 事 二
可貴可貴。恐恐謹言。
正月三日 日 蓮 花押
上野殿御回信
[解題]
對越後公御房送來大餅、山芋、芋頭作為正月之供養之事之回信。述云,去年今年〈建治三年、弘安元年〉所起之飢饉、疫病、兵亂宛如減劫之世之小三災〈「1278.8.17 曾谷殿御返事」參照〉,進而對越後公御房能於如斯嚴酷之時送來種種之食物之事表達謝意。
[年系]
真蹟本信末尾有「正月八日」之日期。文中有「去今年之饉餲、瘴癘」,此於「1278.6.26 治病大小權實違目」等弘安元年之書信有同樣之記載故,一往弘安元年〈建治四年〉大致是妥當,但花押為「ボロン」字故,應作為弘安二年也。或許是年剛過,故有這樣的表現歟。
[對告]
越後公御房。真蹟本信末尾有「越後公御房御返事」之收件人姓名。
[真蹟]
真蹟二紙完,福井縣本妙寺藏。
越後公御房御返事 弘安二年一月八日 五八歲
大餅五枚、粗大之薯蕷(山芋)一根、蹲鴟(芋頭)一俵(一袋),感激地敬領了。去今年(指建治三年及弘安元年)之饉餲、瘴癘(疫病)、刀兵(戰亂)之情形宛如【減劫之世之】小三災(即刀兵災、疾疫災、飢饉災,為住劫之內之減劫之終所起之大三災[火災、水災、風災]之相對語)之代。【於如斯嚴酷之時,種種之食物】【身延】山中送來之事,志之至歟。恐恐謹言。
正月八日 日 蓮 花押
越後公御房御回信
越後公御房御返事
一
越後公御房御返事
二
[解題]
從兵衛志接到其父去逝之報之回信。開頭對兵衛志父親之過世表示哀悼,接著述云,如經文所說的,於末法受持法華經,則惡鬼定入替國主與父母等之身來迫害,因此貴殿兄弟度度遭父親斷絕父子關係,然如淨藏、淨眼一樣,汝兄弟二人合力引導父親於法華經故,終於無事地解除了父親的懲罰,而能以孝養之誠為父親送終,正可稱為孝子也,諸天定悅矣。又指示兄弟不可不和,並謂此事已詳書於致大志夫殿之信中,希共聞之。
[年系]
真蹟本信末尾有「二月二十八日」之日期。『本滿寺錄外』、『刊本錄外』本信末尾有「弘安二年二月二十一日」,『三寶寺錄外目錄』、『境妙庵目錄』、『日諦目錄』、『日明目錄』、『高祖遺文錄』、『縮冊遺文』、『定本』沿襲之。『新定』、『對照錄』為「弘安二年二月二十八日」。關於日期,見真蹟則「二十八日」妥當也,年系則弘安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1278.11.29 兵衛志殿御返事」有「與父親之間的關係變得圓滿---」,故父尚健在,可知傳達其死去之本信乃弘安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以降之事。今年系無異說上,又尊重『對照錄』之文字鑑定,而以弘安二年為妥當也。
[對告]
兵衛志。真蹟末尾無收件人姓名,但文中有「貴殿與大夫志殿」,可知對告為兵衛志。
[真蹟]
真蹟斷簡,三個所分藏。1.京都府頂妙寺第四紙三行,2.福井縣本妙寺第四紙末尾三行、第五紙(最終紙),3.其他島根縣惠珖寺九行斷片。
孝 子 御 書 弘安二年二月二八日 五八歲
接到令尊去逝之報,此風聞是真的歟。貴殿與大夫志殿,代入末法而受生於邊土,御信用法華之大法故,惡鬼定入替國主與父母等之身來迫害之事無疑也,果不違所案的,度度遭父親斷絕父子關係,然兄弟共為淨藏、淨眼之後生歟,將又藥王、藥上之御計故歟,汝等一直引導父親於法華經故,終於無事地解除了父親之懲罰,而能如從前一樣地貫徹御孝養心,此豈非孝子乎。諸天定悅,又守護法華經之十羅剎女亦當御納受此志矣。又貴殿之御事特別深感於心。若法華經大事之法門如經文所言得以廣弘的話,則當御悅也。惶恐謹言、惶恐謹言。
兄弟之間不可不和,不可不和。已詳書於致大志夫殿之信中,希共聞之。恐恐謹言。
二月二十八日 日 蓮 花押
孝 子 御 書
一
孝 子 御 書 二
[解題]
對日眼女適逢三十七歲之厄年,而造立一体三寸之釋迦佛像,並供養宗祖錢三貫文之事之回信。引『壽量品』「或說己身,或說他身」之文而述云,釋尊乃三世十方諸佛、菩薩、諸天等之本地,所以造立供養釋尊像之人就如同造立供養三世十方諸佛、菩薩、諸天等之像之人也,必蒙其等全部之加護,進而稱贊日眼女為了拂三十七歲之厄而造立供養一体三寸之釋尊像。又述云,爾前經皆說女人不能成佛,但只法華經說女人成佛,故日眼女依供養法華經及教主釋尊之功德,非但拂今生之厄,後生善處亦無疑矣,乃日本國一切女人中第一之果報者也。再者,開頭有「書贈御守護之曼荼羅本尊」,對日眼女授與守護御本尊。
[年系]
『刊本錄內』本信末尾有「二月日」,『境妙庵目錄』、『日明目錄』、『高祖遺文錄』年系為弘安二年二月日,『縮冊遺文』、『定本』、『新定』為弘安二年二月二日。於『日乾目錄』有「御判無之」之記述,想身延曾存真蹟無日期歟。本信古來作為寫給四條金吾妻之書信,若然則年系為文永十二年之「1275.1.27 四條金吾殿女房御返事」之時點有三十三歲之厄年故,則依本信三十七歲之厄年之記載,弘安二年說成為妥當也。關於日期,見不到特定之記述,且從『日乾目錄』之記述,想曾存真蹟無年次之記載歟。但厄年之供養故,應是離年頭不遠之時期,若從「1275.1.27 四條金吾殿女房御返事」來推測,則二月說當是妥當之見解也。『縮冊遺文』等作為「二月二日」,其根據不明也。
[對告]
日眼女 = 四條金吾妻。『刊本錄內』本信末尾有「中務三郎左衛門尉殿」,『縮冊遺文』、『定本』、『新定』有「日眼女御返事」。若依『日乾目錄』則身延曾存真蹟似無收件人姓名,但本信開頭有「造立三界之主教主釋尊一体三寸之木像之檀那日眼女」,可知對告者為日眼女。『日祐目錄』(寫本部)有「佛御供養
賴基之日眼」,古來無異說。弘安三年二月自宗祖授得御本尊(『真蹟集成』七二番本尊)。
[真蹟]
身延久遠寺曾存。
[寫本]
千葉縣平賀本土寺藏『平賀本』所收。
日眼女釋迦佛供養事 弘安二年二月 五八歲
書贈御守護之曼荼羅本尊。造立三界之主教主釋尊一体三寸之木像之檀那日眼女,御供養之御布施,之前錢二貫文,今錢一貫文。
法華經壽量品云「【佛為了引導眾生入於佛道而】或說己身(佛身),或說他身(佛以外之身)」。此文之意為,東方之善德佛、中央之大日如來、十方之諸佛、過去之七佛、三世之諸佛、上行菩薩等、文殊師利、舍利弗等、大梵天王、第六天魔王、釋提桓因王、日天、月天、明星天、北斗七星、二十八宿、五星(金、木、水、火、土五星)、七星、八萬四千之無量諸星、阿修羅王、天神、地神、山神、海神、宅神、里神、為一切世間之國國之主之人,哪個不是教主釋尊變成的歟(哪個不是教主釋尊之垂迹歟)。【日本國之】天照太神、八幡大菩薩,其本地亦是教主釋尊也。就例如,釋尊乃天之一月,而諸佛菩薩等,浮於萬水之影也;所以,造立釋尊像一体之人乃奉造十方世界諸佛之像之人也。譬如,若振動頭則髮搖動,心若動則身動,大風若吹則草木不靜,大地若動則大海騷動一樣,若因造立而感動教主釋尊,則草木可不搖動乎,水可不騷動乎。
日眼女釋迦佛供養事 一
日眼女釋迦佛供養事 二
今日眼女三十七【歲】之厄之事。所謂厄者,就譬如骰子之角、量器之隅、人之關節、【四】方之四維(東南、西南、西北、東北)一樣。風從方(正面)吹則弱,從角吹則強。病若從【筋】肉起則易治,若從【關】節起則難治。家若無垣則盜人入,人若有科(過失)則敵得便。對人生而言,厄就如關節,如家無垣、人有科一樣【是非常危險的狀態】。然若以良兵守護則可逮住盜人,而關節之病若早治的話則命更長。今日眼女造立教主釋尊之木像,就宛如下女產出太子一樣,國王尚敬此女,何況大臣以下耶。同樣的,大梵天王、釋提桓因王、日月等皆守護此日眼女,況大小之神祇耶。
昔優填大王造立釋迦佛像,知道此事之大梵天王、日月等前來禮拜此木像時,木像說云「與其供養我,不如供養優填大王吧」。影堅王畫釋尊之畫像時,亦又如是。法華經云「若人為【尊敬】佛故,建立諸形像,如是諸人等,皆已成佛道」。文之心,奉造釋迦佛像之一切女人,現在(現世)拂日日月月大小之難,後生則必可成佛。
抑女人,於一代五千七千餘卷之經經,「不能成佛」這樣受嫌惡,但只法華經說女人成佛。天台智者大師之釋云「不記女(於女人不授與未來成佛之記別)」;釋之心,於法華經以外之一切經,女人不成佛。天台大師接著說「今經皆記」;其意,於今之法華經始見龍女成佛。
云天台智者大師之人,於佛滅度後一千五百年,出現於云漢土之國,一切經十五返御覽,而明言「於法華經以外之經,女人不成佛(沒說女人成佛)」。云妙樂大師之人釋天台大師之法華文句云「一代所絕」;釋之心,一切經絕無之法門也。云法華經者,星中之月也,人中之王也,如山中之須彌山,水中之大海。於如此美妙之御經說「女人成佛」故,所以縱使為一切經所嫌又會有何苦痛呢。就譬如為盜人、夜襲者、強盜、乞食、癩人所嫌,然為國之大王所讚,何者會令人高興呢。
云日本國者,女人之國也。名天照太神之女神造給之島也。此日本,男一百九十九萬四千八百二十八人,女二百九十九萬四千八百三十人也。此男女皆念佛者也。皆念佛者故,以阿彌陀佛為本尊,不僅願後世之極樂往生,又祈願現世之安穩。彼等縱令造立、描繪釋迦佛像,然心卻思要往生阿彌陀佛之淨土,所以決非所想之本意也,是尤劣於不造不繪者也。今,日眼女造立教主釋尊之木像,雖像是為了今生【除厄】之祈願,然信仰釋尊故,後生之成佛亦無疑矣。二百九十九萬四千八百三十人之女人中第一【之果報者】也,請這樣思吧。委細改日再申。恐恐謹言。
弘安二年〈己卯〉二月二日 日 蓮 花押
日眼女釋迦佛供養事 三
日眼女釋迦佛供養事 四
日眼女御回信
[解題]
對對告者攜帶莚三枚、生海帶一籠前來拜訪身延之宗祖之事之回信。述云,三月一日至四日的來訪,心甚欣慰,瘦病也好了,元氣也恢復了,尤其是在無海產之身延山,生海帶一籠之供養特別覺得寶貴。次引億耳居士施善根得功德之故事而述云,今於末法邊土毀謗佛法之日本國,貴殿能對法華經作如是之供養,誠勝過彼億耳居士之功德也。
[年系]
『定本』為弘安五年三月上旬,『新定』為弘安五年三月,『日蓮大聖人御真蹟目錄』為弘安四年三月。文中有「三月一日至四日的來訪,心甚欣慰」之語,似是對對告者三月初之來訪之回信,故作為三月上旬之書信者妥當也。關於年系,見不到積極的特定事項,但若本信之對告者為南條時光的話,則從「1282.2.28 法華証明抄」知道弘安五年二月二十八日頃南條時光正罹患重病,不可能於三月初參詣身延,故弘安五年不成立。關於弘安四年說,「1281.3.18 上野殿御返事」有「之前御見面之事,覺得好像已是非常遙遠了」之語,故弘安四年說與本信不符合。沒有可作為決定性的根據,但文中有「心甚欣慰,瘦病也好了」之語,故認為將本信視為是瘦病惡化之弘安元年至翌年弘安二年尚未完治之頃之書信,應是妥當歟。但是,本信之對告者若不是南條時光的話,則不在此限。
[對告]
南條時光。本信為第五紙以降欠之書信,見不到收件人姓名。又文中亦見不到特定對告之記述。但從真蹟大石寺藏、又供養莚等之事來看,認為對告者為南條時光應是妥當也。
[真蹟]
真蹟自開頭四紙斷簡,靜岡縣大石寺藏。
莚 三 枚 御 書 弘安二年三月上旬 五八歲
莚三枚(草蓆三張)、生海帶一籠,敬領了。
抑,三月一日至四日的來訪,心甚欣慰,瘦病也好了,覺得元氣連虎都能捕了,加上蒙賜此生海帶,覺得宛如乘於師子之上一樣的爽快也。凡財者,依地依人而變。此身延山石雖多然無餅。苔雖多然無敷物,因此剝樹皮作敷物;於這樣之地,莚如何可不成為財呢。昔月氏云億耳居士之長者,腳掌長毛之人也,不管是在外或在家中行走,就好像腳下敷著四寸之綿而踏一樣。若問此是何由乎,則前世供養高僧熊皮之敷物故也。況日本國乃離月氏十萬餘里之邊國上,又是【民智未開之】夷島,因果之道理不辨上,時代又入末法矣;像是信佛法之樣,實為謗法之國也。然而這樣的情況中,貴殿於此國以法華經之信仰者而立名上,今度又以莚供養法華經故,〈後欠〉
莚 三 枚 御 書
一
莚 三 枚 御 書 二
[解題]
對供養木桶、葫蘆、角盆之事之回信。文中有「恭敬地領受了」之語,此與同樣是半折書信推定為寫給「波木井實長」之「1277.5.5 覺性御房御返事」、「1277.5.22 霖雨御書」、「1278.10.21 初穗御書」、「1280.10.23 大豆御書」、「1281.7.27 御所御返事」等共通。
[年系]
真蹟本信末尾有「卯月六日」之日期。年系,『定本』為弘安四年,『新定』為弘安期,『新編御書』為弘安三年。今見花押為「ボロン」字,乃弘安二年以降之形態,且署名之「蓮」字無弘安四年七月頃以後終筆有上跳之特徵,故知為弘安二年至四年間之書信。除此外找不到特定年系之根據故,編為弘安二年~四年。
[對告]
不明(波木井實長歟)。真蹟本信末尾只有「御返事」,無收件人姓名之記載。但為半折書信故,可視為是給近在之人之書信,有可能與「1277.5.11 筍御書」及「1281.7.27 御所御返事」等一樣是寫給波木井實長之書信。
[真蹟]
真蹟半折一紙完,宮城縣妙教寺藏。
木桶、葫蘆御消息 弘安二年~四年之四月六日 五八歲
木桶三個、【裝酒的】葫蘆二個、【盛食物的】角盆四十枚,恭敬地領受了。恐恐謹言。
卯月(四月)六日 日 蓮 花押
御回信
木桶、葫蘆御消息 一
木桶、葫蘆御消息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