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題]
對供養錢一結之回信。述云,御志已舉申於法華經矣,十羅剎女定守護御身之事當無疑歟。又富城殿之來函應有報知尼御前生病之事,故希望能代為向尼御前轉達掛念之情。
[年系]
真蹟本書信末尾有「卯月十日」之日期。『定本』、『新定』為弘安三年,『日蓮聖人遺文之文獻學的研究』為弘安四年,『對照錄』為弘安四年或弘安三年。於本書信之文找不到特定年系之資料,今採用『對照錄』、『日蓮聖人遺文之文獻學的研究』之弘安四年說。
[對告]
富城入道(= 富木入道)及尼御前。真蹟本書信末尾可見到「富城入道殿御返事」之收件人姓名。又本書信之前半為漢文体,後半為假名漢文並用,後半部分由內容知道是寫給尼御前的。同樣的例子於「1281.11.29 富木殿御返事」亦有之。
[真蹟]
真蹟二紙完,千葉縣中山法華經寺藏。
富城入道殿御返事 弘安四年四月一〇日 六〇歲
錢一貫文拜受了。御志已舉申於法華經矣。十羅剎女定守護御身之事當無疑歟。非常掛念尼御前之病情,請代為傳達。恐恐謹言。
卯月(四月)十日 日
蓮 花押
富城入道殿御回信
富城入道殿御返事 一
富城入道殿御返事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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