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旨]
真蹟一紙十行半,山梨縣身延山久遠寺曾存。
本狀內容與文永五年八月之「1268.8.21 宿屋入道許御狀」、九月以降之「1268.9. 以降 愚札返報要請御状」大致相同,在述說「安國論」執筆之由來。但相對於上兩書有述及蒙古之危機,本狀則見不到此記述。
[年系]
文永五・六年。
『日乾目録』本副状似無年次之記載。
『定本』年系作為文永五年,『新定』沿襲之。
與文永五年八月之「1268.8.21 宿屋入道許御狀」同內容故,「文永五年」大致為妥當之見解也。但認為本副状亦有可能是因文永六年蒙古使者再度来朝之事而書寫之状,因此文永六年之可能性亦有吧。〈請參考興風談所山上弘道之『日蓮遺文解題集成』〉
[對告]
不明。
[真蹟]
真蹟一紙十行半,山梨縣身延久遠寺曾存,但因明治八年之大火而焼失。
[寫本]
『日乾目録』所收本。
安 國 論 副 狀 文永五~六年 四七・八歲
雖未入見參(遂參見),然觸事(為了傳達事情)奉書(遣送書信)乃常習(世之常習)歟。抑,正嘉元年〈太歲丁巳[公元一二五七年]〉八月二十三日戌亥之刻(晚上九點)之大地震,日蓮引諸經勘之,則【舉國】御歸依念佛宗與禪宗等之故,日本國中守護之諸大善神依【瞋】恚而【去國】所起之災也。若無御對治則將成為此國被他國所破之惡瑞,基於此由撰勘文一通號「立正安國論」,於正元二年〈太歲庚申[公元一二六〇年]〉七月十六日送付宿屋入道(北條時賴側近中之側近),令進覽於故最明寺入道殿。
安 國 論 副 狀
一
安 國 論 副 狀
二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