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題]
對西山殿供養筍百二十枝之事之回信。開頭引『藥王品』及其註釋之『文句』、『文句記』之文,示比起供養佛及一切眾生之功德,護持法華經一偈之功德較勝也。更述云,爾前經說佛之功德,而法華經則說經之功德,又若照『文句』「人輕法重」之文來看,則法華經勝諸經之事分明也。所以本信稱為「寶輕法重事」,又稱為「身輕法重事」。又述云,天台、傳教無時、機故,未如經來弘法華經,今入末法始當顯造『壽量品』之釋迦佛。
再者,「人輕法重」即佛和法之勝劣,此與弘安一年九月「1278.9. 本尊問答抄」之「不以釋尊為本尊,應以法華經之題目為本尊」具有共通點,而本信所云之「尚未有畫、作法華經壽量品之釋迦佛之形像並安置之堂塔」乃猶未徹底者也,可視為是至「1278.9. 本尊問答抄」之過程之階段。
[年系]
真蹟末尾有「五月十一日」之日期。『蓮公行狀年譜』〈『日宗全』二八頁〉、『池田論文』〈『興風』一三號〉年系為建治三年,『境妙庵目錄』為弘安元年,『日諦目錄』、『日明目錄』、『高祖遺文錄』、『縮冊遺文』為弘安二年,『定本』、『新定』、『日蓮聖人遺文之文獻學的研究』為建治二年。
見花押乃「バン」字型,故弘安二年說不可能。『日蓮聖人遺文之文獻學的研究』從花押之形態作為建治二年,但依本花押未必可特定為建治二年。今,若注意文中之「大宮也在建造」,則和有日興「建治三年」之到來筆之「1277.7.16 上野殿御返事」有同樣之記述,故本書就如『池田論文』所詳細考察的,年系應可作為建治三年。
[對告]
西山殿。真蹟末尾有「西山殿御返事」。
[真蹟]
真蹟八紙完,靜岡縣富士大石寺藏。
寶 輕 法 重 事 建治三年五月一一日 五六歲
筍百枝又二十枝,感激地拜領了。
妙法蓮華經第七卷之藥王品云「若復有人,以【金、銀等】七寶滿三千大千世界,供養於佛及大菩薩、辟支佛、阿羅漢,是人所得功德,不如受持此法華經乃至一四句偈(以四個詩句形式之句子所構成的一個偈文),其福最多」。天台大師法華文句第十就此文云「七寶奉四聖不如持【法華經之】一偈,法是聖師(聖人之師),能生、能養、能成、能榮【眾生】莫過於法,故人輕法重也」。又妙樂大師文句記第十卷承此法華文句之釋云「如父母必以四護(將法華經持有之「生、養、成、榮」四義以親之「生[生產]、養[養育]、成[使成長]、榮[願其繁榮]」四護來譬喻)護子。今【於佛道】由法發心為「生」,始終隨逐(修行能夠始終繼續)為「養」,令滿極果為「成」,能應法界(應眾生之機根而現姿救濟)為「榮」,雖四不同(四者各有不同之作用)【然皆共同】以法為本」。經(法華經之文)及天台、妙樂之【釋之】心,比起供養一切眾生,比起供養阿羅漢,乃至比起以盡七寶之財滿三千大千世界來供養一切佛,法華經一偈,或受持、或護持之功德為勝也。又藥王品云「不如受持此法華經,乃至
寶 輕 法 重 事 一
寶 輕 法 重 事 二
一四句偈,其福最多」,天台云「人輕法重也」,妙樂云「雖四不同,以法為本」。再者,以九界一切眾生相對於佛來比較,則一切眾生之福輕如一根之毛,佛之御福則重如大山。又一切佛之御福如梵天三銖之衣(天人之羽衣)一樣的輕,而法華經一字之御福之重如大地一樣的重。「人輕」者,云佛為人也。「法重」者,法華經也。
夫法華經以前之諸經及諸論皆讚佛之功德,如佛(決無勝過佛之物)。而此法華經則讚經之功德,如佛之父母。華嚴經、大日經等之劣於法華經之事,就如一根之毛與大山、三銖與大地一樣。乃至,法華經最下之行者和華嚴宗、真言宗最上之僧比較的話,則有如帝釋與獼猴、師子與兔之勝劣也。而民若對王惡口的話,則必成死罪;同樣的,若言諸經之行者勝法華經之行者的話,則必國滅而人入地獄。但無敵人(對抗者)時,實際的情況並不能顯現出來;譬如平將門無云平貞盛之敵人時,安倍貞任無云源賴義之敵人時,安穩地統治國土,妻兒亦能安穩地過日子。無敵人時,露亦昇於天空,雨亦下於大地,然逆風之時,雨亦【被吹】上天空,而日出之時,露亦落於大地矣。因此華嚴等六宗,傳教大師尚未出現於世時,如露【一樣的平穩】。真言【宗】亦又如斯;然而當強敵出現而以法華經強責之時,叡山之座主(自第三代座主慈覺大師以降,叡山之座主皆成為真言宗矣)、東寺之小室(東寺之御室,為東寺之最高位者,東寺為真言宗之本山)等,想必皆如遭日輪所照之露一樣【成為虛幻無常之物矣】。法華經,佛滅後二千二百餘年,尚未有如經究說而弘之人。天台、傳教兩大師並非不知法華經之教,只是時未來,機(可受教化之機根)又無故,所以才不究書而終。而今成為日蓮之弟子之人人當能輕易知之矣。一閻浮提之內尚未有畫(指畫像)、作(指木像)法華經壽量品之釋迦佛之形像並安置之堂塔。為何不顯造呢;此事繁雜故,就此擱筆。
筍百二十枝已奉於佛滅後二千餘年出現之法華經矣。布施雖輕,然盛情重故,所以講述應其義之法門。現在是農忙期,而且大宮(淺間神社)也在建造,正是需要照顧一些事情而無暇之時,而竟送來御供養,盛情若深則法亦顯歟。恐恐謹言。
五月十一日 日 蓮 花押
西山殿御回信
寶 輕 法 重 事 三
寶 輕 法 重 事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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