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題]
本書為「弘通者之大要」,由宗祖傳授於日興。內容由簡略的七個條文所構成。
[年系]
本書看不到年次之記載,但因與「本因妙抄」相關連,故可視為弘安五年十月十一日。
[對告]
日興。本書末尾有「日蓮大聖人 日興上人」之文,故對告者為日興。
[寫本]
一、日山寫本,二、日悅寫本。
教化弘經七箇口決大事 弘安五年一〇月一一日 六一歲
一、「今此三界」等云云。義云,「主師親之不同(須分辨脫益之釋尊與下種之法主[宗祖日蓮大聖人]之主師親之不同)」等云云。
二、「通伏難」云云。義云,「仰為主師親,西東隨釋迦之吩咐」等云云。
三、「權實」云云。義云,「一代聖教五十年之說法有二。無量義經云『四十餘年』等云云;【法華經第】一卷之方便品之比丘偈頌云『說時未至故』云云,【又】『無二亦無三』等云云;譬喻品云『乃至不受
餘經一偈』」等云云。
四、「諸宗謗法」等云云。「背真實經【故】」等云云。
五、「信不信」云云。若背者,罪分【如第】二卷【之譬喻品之】「若人不信」等云云。
六、「機堪不堪」等云云。第三卷【之藥草喻品之】「貴賤上下【持戒毀戒
威儀具足 及不具足 正見邪見 利根鈍根 等雨法雨 而無懈倦】」等云云。
七、「一念信解五十展轉」等云云。「又攝念佛、真言、禪、律、天台本迹六段」云云。是七箇大事也。
教化弘經七箇口決大事 一
教化弘經七箇口決大事 二
右,「富士一流弘經之方規,如此」云云。初心時,一座之說法可許者,若此七箇大事無相承,則不可許高座處,如此。
法華本門宗血脈相承譜並七箇大事相承次第,常寂光土第一義諦靈山淨土久遠實成多寶塔中大牟尼尊
上行菩薩 日蓮大聖人 日興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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