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4日 星期六

當体義抄 (五)




思案此等之文義,三乘、五乘、七方便、九法界之眾生及法華經以前之四味、三教之一切凡聖等不可名大乘眾生、妙法蓮華之當体也。這是何故呢,原因是:設雖佛也,權教之佛不可付佛界之名言(非真正意義之佛界),作為方便而說的權教之佛之三身未免無常(未能免於無常)故也。何況其餘之界界之名言(九界)乎,亦非真正意義之九界也。故「恰恰生在末法之非人(指非人之眾生)比正像二千年出世之國王大臣尊貴也」這樣之釋,正是此意也。所詮(總之)妙法蓮華之當体者,信法華經之日蓮弟子檀那等之父母所生之肉身是也。南岳大師法華經安樂行義釋云「一切眾生具足法身之藏(法身之理性),與佛一也無有異。是故法華云『父母所生之清淨常之眼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又云「問云,佛何經中說眼等諸根名為如來(與如來一樣)。答云,大強精進經中,眾生與如來同共一法身,清淨妙無比,稱妙法蓮華經」。文雖於他經有(此大強精進經雖是法華經以前之經典),然下文(指法華經)已顯的話,得領會引用也。正直捨方便但信法華經,唱南無妙法蓮華經之人,煩惱、業、苦三道之迷轉為法身、般若、解脫三德之悟,顯空假中三觀、三諦即一心(空假中之三觀也好三諦也好顯於其一心之上),其人所住之處常寂光土也。能居所居,身土色心,俱体俱用(其人之身也好,其身有之國土也好,身体也好心也好,全部顯為常住三千之妙体、妙用),無作三身之本門壽量之當体蓮華之佛者,日蓮弟子檀那等中之事也。是即法華之當体(自体)所具之自在神力所顯之功能(功德)也,決不可疑之,不可疑之。
下接2015.11.24發佈的「當体義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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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興門流正信會,將日蓮正宗回歸至日興門流之清淨之教,為了救濟現宗門(由詐稱法主之阿部日顯師和其後繼者早瀨日如師所帶領的教團)之法華講員和創價學會員,以及寄心於錯誤之信仰的人們,而日夜精進。「為了眾生全体之幸福,努力流布日蓮大聖人之正確之教」,此正是我們日興門流正信會的責任和祈願。(譯自正信會官網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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