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0日 星期一

當体義抄 (十三)




天台於法華玄義第七釋此法華論之文云「今(示)此論之義,若言『令眾生見淨妙法身』者,此以妙因之開發為蓮華也。若言『入如來大眾坐蓮華上』者,此以妙報國土(果報之國土)為蓮華也」。又天台,蓮華之當体譬喻兩義合說之樣,委細釋給時,引大集經「我今敬禮佛之蓮華」之文與先前法華論之文為証,釋云「若依大集經之文則以行法(修行)之因果為蓮華:菩薩處上(坐於蓮華之上)即是因之蓮華,此菩薩禮拜佛之蓮華即是果之蓮華也。另一方面若依法華論之文,則以依報之國土為蓮華,復(因)菩薩修蓮華之行,而報得生於蓮華之國土之果報。當可知,依正、因果(依報之國土也好、正報之身也好、九界之因也好、佛界之果也好)悉是蓮華之法,何須以譬來顯(所以顯這些時,其實是不必借譬來顯的)。只是為了鈍人之不解法性之蓮華(眾生,當体蓮華也)故,舉世華(植物之華草之蓮華)為譬,此亦應何妨(無礙)」;又云「若非蓮華何由遍喻上來諸法(法華之法門)。法譬雙弁(法和譬喻並舉說明)故稱妙法蓮華也」。其次,龍樹菩薩之大論云「蓮華者法譬並舉(法和譬喻二義並舉)也」。傳教大師於守護國界章釋天親之法華論、龍樹之大論之二論之文云「法華論之文但名妙法蓮華經者有二種義,非謂唯植物之蓮華有二種義。凡法與譬者相似為好,若不相似何以解他人,是故釋論(大論)法譬並舉來釋蓮華。我等一心之妙法蓮華者因華果台(因之華和果之蓮台)俱時(同時)增長,此(法門)難解,假喻易解。以『詮此甚深之理教(義理)之經典』之意義上名此經典為妙法蓮華經」。此等(以上)之論文、釋義之意分明也,在文可見。不包(隱)故,合說之義極成(法譬合說之義說盡)。











日興門流正信會,將日蓮正宗回歸至日興門流之清淨之教,為了救濟現宗門(由詐稱法主之阿部日顯師和其後繼者早瀨日如師所帶領的教團)之法華講員和創價學會員,以及寄心於錯誤之信仰的人們,而日夜精進。「為了眾生全体之幸福,努力流布日蓮大聖人之正確之教」,此正是我們日興門流正信會的責任和祈願。(譯自正信會官網之說明)


      

創價學會是昭和(日本昭和年代)時才新誔生的信徒團体。乘著戰後之高度成長期之波,用功德(=現世利益)和罰論增加會員數,最後成了輕蔑法華講的一個團体。持著強大組織力的創價學會,使日蓮正宗(=宗門)受到了極大的影響,特別是第三代會長池田大作氏,提倡學會獨自之路線,而背離了日蓮大聖人之教義。
所謂學會獨自之路線又稱「五十二年路線」,即創價學會於昭和五十二年所提出的獨自之路線。其犖犖大者如下
「『人間革命』(池田氏著)就是現代之御書」
「在現代,創價學會的會館就是寺院」
「以流佈佛法為生活的話,則雖是在家之身也可受供養」
「對評論創價學會之非的活動家僧侶,發動學會員展開集体批鬥之事件」
「御題目(南無妙法蓮華經)商標登記未遂事件」                       凡此種種不勝枚舉。
理應是日蓮正宗之信徒團体的創價學會,卻開始任意變更「日蓮正宗」之教義,最後竟然以池田大作氏為本佛,而用「池田教」這個違悖的新教義在「日蓮正宗」之名下開始謳歌,成了既非鳥亦非鼠的蝙輻鳥,進而混淆了社會大眾對日蓮正宗的認知。
為了糾正創價學會的謗法行為,將其導向正確的信仰之道,而有「正信會」僧俗(=僧侶和信徒)」的奮起,其僧俗所展開的運動就是「正信覺醒運動」。
  因正信會僧俗的奮起並日達上人的全力支持下[註1],覺醒運動於全國各地快速地擴展開來,迫使創價學會不得不反省其種種的謗法行為。然而不幸的日達上人御遷化後[註2],拿不出正式相承的証據,也沒有遵照儀式,詐稱法主的阿部日顯師卻擁護創價學會,使得創價學會的謗法更為變本加厲起來。

1:日達上人於昭和五十四年一月二十七日、二十八日在大石寺舉行的「第二回日蓮正宗全国檀徒総会」上致辭時,對指摘、導正創價學會之非的活動家僧侶們有如下的稱讚、感謝之辭:     
「僧侶們對學會指摘其錯誤,而今團結於此和各位共同組成檀徒,這種當護日蓮正宗之誠意,本人由衷地認為,誠然就是為了廣宣流布日蓮正宗之根本精神』之深厚之赤誠也」。
2日達上人於昭和五十四年七月二十二日御遷化。







日興門流正信會,將日蓮正宗回歸至日興門流之清淨之教,為了救濟現宗門(由詐稱法主之阿部日顯師和其後繼者早瀨日如師所帶領的教團)之法華講員和創價學會員,以及寄心於錯誤之信仰的人們,而日夜精進。「為了眾生全体之幸福,努力流布日蓮大聖人之正確之教」,此正是我們日興門流正信會的責任和祈願。(譯自正信會官網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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