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不 輕 品 三 十 箇 大 事
- 第一 常不輕之事
御義口傳云。常字,三世不輕之事也;不輕者,指一切眾生內証所具之三因佛性也。佛性者法性也,法性者妙法蓮華經也。
- 第二 得大勢菩薩之事
御義口傳云。得者應身也,大者法身也,勢者報身也。又得者假諦也,大者中道也,勢者空諦也。圓融之三諦、三身也。
- 第三 威音王之事
御義口傳云。威者色法也,音者心法也,王者色心不二云王也。入末法,奉唱南無妙法蓮華經,然而是威音王也。其故,音者一切權教之題目等也,威者首題之五字(指妙法蓮華經五字)也,王者法華之行者也。法華經之題目如獅子吼,余經如余獸之音也。諸經中王故,云王也。今日蓮等之類奉唱南無妙法蓮華經,威音王佛也。
- 第四 凡有所見之事
御義口傳云。知見今日本國之一切眾生乃法華經之題目之機也。
- 第五 我深敬汝等 不敢輕慢 所以者何 汝等皆行菩薩道 當得作佛之事
御義口傳云。雖以此二十四字替代妙法之五字,然其意同之。【此】二十四字乃略法華經也。
- 第六 但行禮拜之事
御義口傳云。禮拜者合掌也,合掌者法華經也,此即一念三千也,故云「不專讀誦經典但行禮拜」也。
- 第七 乃至遠見之事
御義口傳云。上之凡有所見之見,見內証所具之佛性也,此乃理也。遠見之見,【下】云四眾間,【知其】乃事也。因此上【之見】乃見心法,今【之見】乃見色法也。色法,本門之開悟,四一開會也。見心法乃迹門之意,又四一開會也。遠之一字,壽量品之久遠(指本有常住之佛)也。故云「故往禮拜」也。
- 第八 心不淨者之事
御義口傳云。謗法者色心二法共不淨也。首先,心不淨之文,今此「心不淨者」也。又身不淨之文,譬喻品云「身常臭處 垢穢不淨」也。今日蓮等之類奉唱南無妙法蓮華經者,色心共清淨也。身淨者,法師功德品云「若持法華經
其身甚清淨」之文也。心淨者,提婆品云「淨心信敬」。淨者法華經之信心也,不淨者謗法也。
- 第九 言是無智比丘之事
御義口傳云。此文法華經之明文也。上慢之四眾罵詈不輕菩薩為無智之比丘。云「凡有所見」之菩薩為無智之事,第六天魔王之所為也。入末法,日蓮等之類奉唱南無妙法蓮華經者,被謗為無智比丘之事,經文之明鏡也。以無智定為法華經之機也。
- 第十 聞其所說 皆信伏隨從之事
御義口傳云。聞者名字即也,所詮:「而強毒之」之題目也。皆者上慢之四眾等也;信者「無疑曰信明了」也;伏者歸伏法華也;隨者心移於法華經也;從者身移於此經也。所詮:今日蓮等之類,奉唱南無妙法蓮華之行者,末法之不輕菩薩也。
- 第十一 於四眾中說法 心無所畏之事
御義口傳云。四眾者日本國中之一切眾生也,說法者南無妙法蓮華經也。「心無所畏」者,今日蓮等之類所呼之南無妙法蓮華經之折伏也。
- 第十二 常不輕菩薩豈異人乎 則我身是之事
御義口傳云。過去之不輕菩薩,今日之釋尊也。釋尊,壽量品之教主也。壽量品之教主者我等法華經之行者也。這麼說來就是我等之事也。今日蓮等之類,不輕(不輕菩薩)也。
- 第十三 常不值佛 不聞法 不見僧之事
御義口傳云。此文在云:輕賤不輕菩薩故二百億劫不能拜見三寶,墮於地獄受大苦惱。今入末法,輕賤日蓮等之類奉唱南無妙法蓮華經者之事,【其罪】過彼。彼是千劫,此則至無數劫也。末法之佛者凡夫也,凡夫僧也。法者題目也。僧者我等行者也。云佛,又云凡夫僧也。「深覺圓理
名之為佛」故也。圓理者法華經也。
- 第十四 畢是罪已 復遇常不輕菩薩之事
御義口傳云。若即使改法華誹謗之失而共信伏隨從,然因【信心】淺有,也當墮無間也;依先謗(先前之謗法)強故也。百劫墮於無間地獄後,有出期,又可值日蓮也。當復遇日蓮。
- 第十五 於如來滅後等之事
御義口傳云。不輕菩薩之修行如此也。佛滅後,五種妙法蓮華經之修行【於此文】可見矣。的確,「是故」以下二十五字可為末法日蓮等之類之事;既以「是故」開頭並說「於如來滅後」,故成流通(流通分)之品也。總之,流通者為了未來當今也。法華經一部,一往為了在世也,再往為了末法當今也。其故,妙法蓮華經之五字,三世諸佛共許為了未來滅後者也。品品之法門,題目之用也。体之妙法為了末法的話,則何「用之品品別」乎。此法門可秘可秘。天台之「如提綱維,無目而不動」等之釋,此意也。妙樂大師「略舉經題,玄收一部」矣。無此等心得者,不足為末法弘通者也。
- 第十六 此品之時不輕菩薩之体之事
御義口傳云。不輕菩薩者十界之眾生也,立三世常住之禮拜之行也,所吐之語言妙法之音聲也。「獄卒取杖呵責罪人」之体之禮拜也,不敢輕慢也。罪人若思成責我,則【會】呵責不輕菩薩也。折伏之行是也。
- 第十七 「不輕菩薩」之禮拜住處之事(付之,十四箇所之禮拜住處之事有之)
御義口傳云。禮拜之住處者多寶塔中之禮拜也。其故,塔婆者五大之所成也,五大者地水火風空也,此云多寶塔也。法界雖廣不過此五大也。故相傳為塔中之禮拜也。可秘可秘。
- 第十八 「開示悟入」之禮拜住處之事
御義口傳云。以開示悟入四佛知見作為住所也。所以云方便品此文(即開示悟入四佛知見之文)為禮拜之住處也。此,釋為「內懷不輕之解」。解者釋為具足正因佛性也。開佛知見者,因為開此佛性而佛出現也。
- 第十九 「每自作是念之文」之禮拜住處之事
御義口傳云。每之字,三世也。念者念一切眾生之佛性也。因此,「速成就佛身」和「皆當作佛」同事也。所以相傳此一文。天台大師釋為「開三顯一○開近顯遠」。可秘可秘。
- 第二十 「我本行菩薩道之文」之禮拜住處之事
御義口傳云。我者指本因妙之時也。「本行菩薩道」之文,不輕菩薩也。指此為禮拜之住處也。
- 第廿一 「生老病死」之禮拜住處之事
御義口傳云。一切眾生不厭離生老病死,迷於無常遷滅之當体,因此不覺知後世菩提也。示此之時,云禮拜「煩惱即菩提、生死即涅槃」這樣教之當体也。左右兩手開(打開)時,「煩惱、生死、上慢」與「菩提、涅槃、不輕」各別也。禮拜時兩手合,則煩惱即菩提、生死即涅槃也。上慢之四眾所具之佛性也好、不輕(不輕菩薩)所具之佛性也好,【共】一種之妙法也,這樣來禮拜也。
- 第廿二 「法性」之禮拜住處之事
御義口傳云。不輕菩薩立足於法性真如之三因佛性之南無妙法蓮華經之二十四字而拜無明上慢之四眾,乃禮拜「蘊在眾生」之佛性也。
- 第廿三 「無明」之禮拜住處之事
御義口傳云。云:立自他之隔意,彼上慢之四眾,我不輕也。不輕乃善人,上慢乃惡人,這樣來立善惡乃無明也。立於此而成禮拜之行時,乃禮拜善惡不二、邪正一如之南無妙法蓮華經也。
- 第廿四 「蓮華二字」之禮拜住處之事
御義口傳云。蓮華者因果之二法也。有惡因則感惡果,有善因則感善果。於內証有汝等三因佛性之善因。事顯時成善果而「可皆當作佛」這樣來禮拜也。
- 第廿五 「實報土」之禮拜住處之事
御義口傳云。實報土,竪時乃菩薩之住所也。因此定不輕菩薩之住所為實報土,於此立禮拜之行之間,實報土,禮拜之住所也。
- 第廿六 「慈悲二字」之禮拜住處之事
御義口傳云。不輕禮拜之行,「皆當作佛」這樣教故,慈悲也。雖既「杖木瓦石」以打擲,然「而強毒之」,乃從慈悲起也。佛心者說大慈悲心是也,則禮拜之住所,慈悲也。
- 第廿七 「禮拜之住所」分真即之事
御義口傳云。菩薩定為分真即之位也。立於此位而禮拜理即之凡夫也。依之,為理即之凡夫之間,不受此授記而謗【云】無智之比丘(誹謗不輕菩薩為無智之比丘)也。
- 第廿八 「究竟即」之禮拜住所之事
御義口傳云。凡有所見之見,佛知見也。以佛知見而禮拜上慢之四眾間,定究竟即為禮拜之住所也。
- 第廿九 「法界」之禮拜住所之事
御義口傳云。立於法界而禮拜也。法界者非廣非狹。總之,法者諸法也,界者境界也。地獄界乃至佛界各各法(遵照之意)界(界線、境界之意)間,不輕菩薩法不輕菩薩之界,上慢之四眾法四眾之界。所以法界禮拜法界也。自他不二之禮拜也。其故,不輕菩薩禮拜四眾,則上慢之四眾所具之佛性又禮拜不輕菩薩也。向鏡作禮拜時,浮影又禮拜我也。
- 第三十 「禮拜之住所」忍辱地之事
御義口傳云。雖云上慢之四眾既做了罵詈瞋恚【之事】並謗為虛妄之授記,然猶「不生瞋恚」這樣說之間,住於忍辱地而立禮拜之行也。
初之一之住所,世流布之學者亦知。後十三箇所,當世之學者不知之事也。〈已上十四箇條之禮拜住所也〉。
日興門流正信會,將日蓮正宗回歸至日興門流之清淨之教,為了救濟現宗門(由詐稱法主之阿部日顯師和其後繼者早瀨日如師所帶領的教團)之法華講員和創價學會員,以及寄心於錯誤之信仰的人們,而日夜精進。「為了眾生全体之幸福,努力流布日蓮大聖人之正確之教」,此正是我們日興門流正信會的責任和祈願。(譯自正信會官網之說明)
日 蓮 正 宗 之 源 流 及 日 顯 之 非[略本]
(廣本可參考2014.11.1之日蓮正宗之源流)
由此可知,日興上人乃大聖人血脈付法之弟子也。
其後日興上人於「大石原」之地興建寺院、僧坊作為日興門流的根本道場,號為「多寶富士大日蓮華山大石寺」,待他日廣宣流布之時,再依照遺命公稱為本門寺。如此,好不容易地,七百多年來,大聖人之妙法才得以令法久住、弘通流布。而於公元一九一二年(日本大正元年)第五十七世法主日正上人時,正式將宗名定為「日蓮正宗」。這就是今日「日蓮正宗總本山大石寺」的由來。
但不幸的,公元一九七九年(日本昭和五十四年)七月二十二日,大聖人血脈相承第六十六世法主日達上人御遷化之後,提不出任何相承之証據的阿部日顯師,不遜地居於猊座,宛如七百多年前之日向。不僅如此,阿部師為了利用創價學會的政治力和經濟力來鞏固自己之地位,竟勾結創價學會一同彈壓活動家僧侶。本來對創價學會之錯誤最須強烈加以糾正的,應該就是日蓮正宗總本山大石寺了,但阿部師卻自己進前來閉日蓮正宗之所有僧俗之口,猶如謗法之叡山第三之座主慈覺,本應守城之人卻成了破城者,遂使得創價學會的謗法更為變本加厲起來。此等之種種不禁讓我們覺得,大聖人之尊靈是否還在大石寺呢。然而慶幸的,翌年的公元一九八○年,守護大聖人之正法正義的活動家僧侶們結成了「正信會」,為了大聖人之妙法得以令法久住、弘通流布,對未反省的創價學會和擁護犯錯的創價學會的阿部師進行更強烈的批難,就猶如七百多年前的日興門流[註]。
今我我正信會之僧俗,在我我正是日蓮正宗之僧侶也、信徒也之自負下,直至「日蓮正宗」恢復本來之日蓮正宗之信仰之前,都將繼續努力活動下去。
註: 日達上人於昭和五十四年一月二十七日、二十八日在大石寺舉行的「第二回日蓮正宗全国檀徒総会」上致辭時,對指摘、導正創價學會之非的活動家僧侶們有如下的稱讚、感謝之辭: